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我在北京租房遇到天坑,当初托管签合同误导我,11月签合同,签四个月,他告诉我交三次租金就可以了,最后一次1月22交能住45天?

我在北京租房遇到天坑,当初托管签合同误导我,11月签合同,签四个月,他告诉我交三次租金就可以了,最后一次1月22交能住45天,当时觉得是福利没发现这点。坑来了,交了交个月租金,住到12月中旬,托管说这房子要到期住不了就给我换房间,非常麻烦无语,还给了清洁费,这回他说要续签合同,提到交四个月租金,我觉得自己被坑了,不想签合同,... 展开
D调de金滨|2023-12-21 10: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31426507

在北京租房遇到合同纠纷的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租房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租房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11月签订了为期四个月的租房合同,并被告知只需交三次租金即可入住至1月22日。根据常规计算,如果您在11月签订合同并交纳了三次租金,那么您应该可以住满三个月,即到2月底。然而,您提到最后一次租金是在1月22日交纳的,且可以住满45 展开
2023-12-21 23:4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