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年买的房子已经过户拿到房产证,土地过户所有申请资料办事窗口也受理了我应该依据哪些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反驳?
我2005年买的房子已经过户拿到房产证,土地过户所有申请资料办事窗口也受理了,后来是他们土管局内部出了问题,土地证一直没有过户,现在他们又提出只要我把原土地转让人找来就给我过户。本来是因为他们的过错造成的问题,反而要我这个没有任何过错的受让人去承担再次找人的后果,我应该依据哪些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反驳?谢谢!
其他答案
根据相关规定,您在2005年购买的房子已经过户并取得了房产证,土地过户的申请资料也已经在办事窗口受理。在面对需要进行反驳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据以下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参考。首先,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转让、过户等相关规定。根据该法,您可以通过房产证和土地证明您对房屋和土地的合法所有权。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产证是不动产权 展开
2023-12-19 08: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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