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机构作为居间人,协助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希望毁约,是否能够毁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相关规定,合同一般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合 展开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机构作为居间人,协助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希望毁约,是否能够毁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相关规定,合同一般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如果毁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合同违约的事由,比如对方提供的房屋信息不真实、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或者索赔。但是,如果没有合同违约的事由,单方面毁约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总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毁约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在签订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合同纠纷,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部门,寻求法律援助或解决途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