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6年刚刚失去父母有继承人种的土地在30年承包期内以黑户为借口连地补被回收合法吗按照当初的土地法合同期内被收合法吗?
你好,在1986年刚刚失去父母有继承人种的土地在30年承包期内以黑户为借口连地补被回收合法吗?为啥一个北镇市有多个镇村至今还没收,就连一个廖屯镇其它村没收,广宁站村咋收呢为何?按照当初的土地法合同期内被收合法吗?
其他答案
人应当签订新的合同,续签之前的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继承人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则土地承包期内被收回是合法的,这取决于土地所有者和继承人之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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