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结案,案件号:深城管2023字第140255号,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回复:市民您好,按照《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货车的户外广告应首先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标准和不影响安全驾驶,按现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不得影响安全驾驶;以不影响驾驶安全为原则,不得遮盖车窗,或 展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结案,案件号:深城管2023字第140255号,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回复:市民您好,按照《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货车的户外广告应首先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标准和不影响安全驾驶,按现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不得影响安全驾驶;以不影响驾驶安全为原则,不得遮盖车窗,或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安全。车身颜色改变面积大于车身整体面积1/3的,按照变更车身颜色工作流程办理;改变颜色面积或者粘贴的临时性的广告面积小于整体颜色1/3的,办理备案;对违规的机动车驾驶人,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申请的外挂式LED屏,作为外挂式设施,可能影响车辆的车身结构和重量,属于对车辆的改造行为,且无法对外挂LED屏的安全和性能进行有效检测,从而可能会对货车行驶时产生安全隐患,违反到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相关条款,故建议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按相关车辆管理规定,办理LED屏设施设置。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