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O八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试点开展滚动年报工作的通知》(市监信〔2018〕9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圳实际,我局自公告之日(2019年4月18日)起实施商事主体滚动年报,即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上一自然年度的 展开
2022-11-24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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