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第四十八条,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可用于支付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胡先生的父母是异地医保参保人,无法与其进行家庭账户关联。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2-11-20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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