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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积金追缴

跟前公司的合同上的工资上是2200元,实际工资10000(有浮动),每月工资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2200元,标记为工资,第二次发剩下的7800元(有浮动),标记为转账(备注服务费)。请问这种情况下,1,可以追缴第二部分工资对应的公积金吗;2,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谢谢。
海河-渤海|2022-10-17 07: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605766755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请您尽量提供您在被投诉单位工作期间的所有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包含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工资流水或工资表/工资单(需加盖有单位印章);记录个人社会保险费用缴交情况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其他记录工资发放情况的证明。我中心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据材料计算应缴金额,具体以柜台工作人员审核为准。如有疑问,可拨 展开
2022-10-20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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