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玉兰大道筑路工程民房动迁遗留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浦东新区书院镇余姚村xx、xx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合法有效的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自2021年8月开始已通过多种形式向书院镇动迁办、信访部门,区建交委信访窗口,临港土地储备中心等反映希望研究解决书院镇余姚村xxxx组等7户涉及原白玉兰大道(现名东大公路)建设时已拆未征宅基地户的宅基地征收补偿要求。 ...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在官网的回答:厉同志: 您于2022年9月15日反映的网[2022]000245909号的信访事项,我单位已办理完毕。 您反映:您户为余姚村x组村民,在2000年东大公路动迁,当时安置方式:宅基地置换到华元小区、村内置换宅基地建房、每户每人补贴xxxx元,在他处自行购房。2006年,书院镇对土地征收范围内涉及东大公路协议动迁选择自行购房的动迁户给予第二次经济补偿 展开
2022-09-23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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