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业主生活>其他> 问题详情

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在何种情形下应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在何种情形下应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ask7718284704|2022-07-26 07:5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596733367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按照国家出资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决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一)国有控股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可能导致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二)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 展开
2022-07-26 14:53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