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房政策(二套房署名问题)
本人深户,社保连续交11年,妻子非深户,社保连续交14年,两人位夫妻关系,婚后购买第一套房挂在女方单独名下,若再买一套房子,是否还可以单独挂在女方名下?住建局是否会以女方非深户而不同意第二套房过户?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夫妻之间申请商品住房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的,登记的权利人需具有购房资格。且符合深户购房资格的个人名下不得超过两套,符合非深户购房资格的个人名下不得超过一套。
2022-07-18 14:48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