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违法?职工如何维权?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1、2021年广州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违法?2、职工如何维权?应在什么...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职工在职期间单位没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持以下资料,实名向其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管理部或办事处反映:(一)单位未为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 展开
2021-05-21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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