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63.html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 展开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63.html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76.html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bsfw/qtfw/content/post_5804794.html2020年3月2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端业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升级上线。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按月还贷除外),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若有疑问,可拨打我中心咨询热线020-12345。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