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广州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请问,我受聘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负责销售工作,一直在湖南工作,于2018年5月1日离职,在家乡有自己的房子,所以不打算买房。但是现在工作的单位是一个小私人企业,没有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所以,不能转移过来。请问的是,我作为一个没有打算在广州落脚的人,如何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租房自住的;(四)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五)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七)出境定居的;(八)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 展开
2018-08-07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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