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申请条件:①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②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③职工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1.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信息平台无法核实的需提供,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2.《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 展开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申请条件:①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②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③职工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1.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信息平台无法核实的需提供,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2.《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租房)》(若办理租房定期自动转账的需提供;只能本人申请,单位经办人不能代办。)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4.本人身份证;5.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卡须为I类卡。注意事项:(一)2017年5月27日后职工通过租房自住且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方式首次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二次及以上申请提取时,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二)职工于2017年5月27日(即《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租房提取手续的通知》发布之日)前以租房自住且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方式提取过的,5月27日后首次提取时需补充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之后不需要再提供。(三)职工提取材料发生变更的(含更换过期的身份证等),需提供变更材料原件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银行转账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所有申请材料原件重新办理。 (四)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因提取发生的上次转账时间与下次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 (五)“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六)职工办理租房定期自动转账后,若出现公积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不符、职工转账账户异常等情况,自动转账将中止。职工若发现提取资金未到账,可前往任一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查询办理。 (七)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另附: 《关于可提供增值税电子发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tzgg/201708/2838d2f6df164385a5ed7e0dd78822c0.shtml 提取业务办理地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 温馨提示: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http://www.gzgjj.gov.cn/gzgjj/gjjcx/201901/4fe1d6c9a7db4b29bba326c87282bd16.shtml)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wsbs2/201512/af52d482b0794646a2209f63b4eb3bad.shtml 4.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办理网点如下: 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另: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刷脸登录和密码重置功能,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刷脸方式进行登录及密码重置,更快捷的查询及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5.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公时间: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 满足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示例如下: 例1:职工A在2014年10月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了2015年1月至3月的住房公积金,在2016年1月申请提取时,本次最多可提取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共计13个月的租金,本次最大可提取额度为600×13=7800元。如果职工账户余额为8000元,则本次可提取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共计13个月的租金,可提取金额为7800元;同上,如果职工账户余额为6100元,则本次可提取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共计10个月的租金,可提取金额为6000元,剩余3个月的可提取额度可累计到下次提取。 例2:职工B在2015年3月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连续缴存了2015年3月至7月的住房公积金,2016年1月5日申请提取时,本次最多可提取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共计11个月的租金,本次最大可提取额度为600×11=6600元。2016年7月10日职工再次申请提取时,本次最多可提取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共计6个月的租金,本次最大可提取额度为600×6=3600元。 ?????? 具体提取额度由前台办理人员依据您提供的资料核定。 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