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1.申请条件: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先完成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变更后,再进行汇缴,确保实际汇缴金额与系统记录金额一致。2.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汇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已签订委托付款协 展开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1.申请条件: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先完成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变更后,再进行汇缴,确保实际汇缴金额与系统记录金额一致。2.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汇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已签订委托付款协议的单位,可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汇缴。3.办理材料:(1)《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一份;(2)付款票据(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等;其中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备案章),选择委托扣款的单位不需提供付款票据。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根据您的描述,建议单位办理委托付款签订,流程如下:(一)申请条件:单位可通过委托付款方式进行汇、补缴的资金划拨,办理委托付款登记后,汇、补缴时不再需要提供支票、转账/划款回单等付款票据。需先办理委托付款登记,才可以在网上业务系统办理汇、补缴的资金结算。全市十七家银行的账户均可作为委托付款账户,分别为:1.建设银行2.工商银行3.中国银行4.农业银行5.交通银行?6.中信银行?7.农商银行?8.广州银行?9.光大银行?10.民生银行11.招商银行?12.平安银行?13.浦发银行?14.兴业银行?15.广发银行?16.华夏银行17.邮政储蓄银行。 注:《委托付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到中心网点领取,其中协议应双面打印。 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5dfb2f5c2e4b7874012e51ac63e50010/5dfb2f5c2e4b7874012e51ac63e50010.html (二)办理流程: (1)委托付款协议登记 ?①办理材料:《委托付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一式三联,以下简称协议)、《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办理地点:单位付款账户开户银行。 (2)委托付款签约登记 ?①办理材料:协议(第一联及第二联)、《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办理地点: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 ? 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