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楼一次性付清提取住房公积金
您好。因本人记忆错误,以为要取得房产证才可以领取公积金,导致我一手楼一次性付的房屋发票已经过了两年的期限(发票日期是2014年6月18日),超了十六天,能否继续申请领取公积金?谢谢!
其他答案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2016-07-06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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