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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广州市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即由广州市房管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名下的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为“无自有产权住房”。该证明可前往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或广州市政务中心办理,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涉及开具广州市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所需材料,建议您到房管部门咨询。谢谢您的咨询!
2016-01-14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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