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售商品房定金缴纳
市建委领导好,请问1.购买期房,开发商草签合同中约定的收款账户,是否应为建委规定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2.是否根据北京预售商品房规定,定金及首付款应由买受人账户直接转至建委规定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商承诺的代收后待网签时再代为转至资金监管账户属于不合规行为?3.如开发商涉及以上两条其中任意一条是否构成违规?盼复,感谢。
其他答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我委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解释,网签前定金,不存入监管账户;定金及首付款,在网签后5个工作日内,由企业从一般账户转入监管账户。不存在违规。如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致电咨询。
2022-06-06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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