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新规出台,补缴物业费等是否具备业主委员会资格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北京市昌平区国风美唐小区居民雍成,电话13120322244。疫情当下,给企业以及老百姓带来了各种生活压力,而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发声解决老百姓和企业的若干问题。给予了企业和老百姓极大的帮助和鼓舞,从企业减税到行政业务中个人业务延期延时办理。从中能看出国家和政府层面更加心系人民群众,近期小区正在准备成立业委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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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我委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解答:2020年5月1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的,不符合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5月1日前,业主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是否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可将该事项写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进行公示后确定。
2020-09-02 1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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