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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建发〔2018〕191号”文件中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问题

根据京建发〔2018〕191号文件中“现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2018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开标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目前有在施的工程在2017年6月份已签订了总承包施工合同,且截止2018年4月,工程已进入主体结构施工阶... 展开
ask8736266029|2018-09-08 07: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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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169994084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问题一:双方可友好协商调整原则和方法。双方同意调整为10%的,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问题二:双方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材料确有因税率原因提高除税价的,应当相应调增。
2018-09-25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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