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资格认定问题
非京籍,社保连续缴纳五年,但是最开始的5个月,由于单位原因补缴社保,因此查询社保缴费状态时这一段期间为补缴。这段期间我是正常在职状态,劳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说明均可证明。这种情况,会影响购房资格吗?如果影响,有什么解决办法吗?谢谢。
其他答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京政办发〔2011〕8号)规定,名下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京购房,应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我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连续5年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为: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0个月缴纳养老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 展开
2018-02-07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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