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不可以的。依据相关规定禁止申请办理涉及到房产处罚的全项委托公证,公证组织、公证员申请办理涉及到房产处罚的委托公证,理应按照“重大事情一次一委托”的标准,告之被告方委托质押、解押、售卖、代办购房款等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可申请办理一次性受权所有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可在公证书里设置委托锈与骨、委托人委托扣除售房款等具体内容,禁止为未核对身份的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公证。公证组织、公证员要严苛核查公证申 展开
2022-07-04 14: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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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根据有关规定,不得办理涉及房地产处置的全部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公证人办理涉及房地产处置的委托公证,应当按照重大事项一次委托的原则,告知当事人委托抵押、解除、出售、收取房款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中设置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收取房款等内容,未核实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不得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应当严格审查公证申请人的身份,未经证件阅读、单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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