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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的成立及首次业主大会

xf445418639|2012-04-20 09:08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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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规定: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主要做好下列4项筹备工作:①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②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 展开
2012-04-2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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