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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解答有哪些

ask4660923622|2022-04-19 08:0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zhuxintian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农民的名义转让,其所有权人不得擅自将土地转租、出借、转让或者变更抵押。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发包方式承包的耕地。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承包方式承包,其所有权人不得擅自将土地转租、出借、转让或者变更。4、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村民会同意而转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资比例确定。5、承包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 展开
2022-04-19 11:35
来自北京市

ask964724914

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农户为表现形式,以实际耕种的方式承包。包括以租代征等。农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农户协商解决。如果有不懂的问题,欢迎拨打我电话免费咨询。
2022-04-19 13:35
来自北京市

liuyue534r

您好,建议咨询当地政府
2022-04-19 13:05
来自北京市

模拟人生22010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五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地不得收回,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承包合同法确认其权利和义务:1、双方协商解决;2、投资未能力或者与其他村民发生冲突,即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理3、补 展开
2022-04-19 12:35
来自北京市

ask2652730568

你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 展开
2022-04-1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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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963493730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解释: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最大特点是家庭承包的主体必须是农业户口。因此,承包方与其他农业户口的土地并不得流转。2、家庭承包经营内容应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农业户口;3、家庭承包经营发包方与被承包方依法发包的农业户口簿等证明;4、家庭承包方依法成立的农业户口簿;5、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承包人户的帐户;6、承包土地 展开
2022-04-1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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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038115055

您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解答如下:1.农村土地承包的问题,第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在不同意的情况下确认土地的所有权。2.农村土地承包的主体可以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并自愿承包该土地。3、农村耕地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自2010年1月起至2018年12月15日。承包期内,承包人自行处置荒山、荒滩等农业用地,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转让或者退役权 展开
2022-04-19 10:35
来自北京市

ask3687133336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问题有以下几种:1、土地承包是指农民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全家人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将其原有荒废土地和宅基地回购给他人作为宅基地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将其所取用的土地收益转包给他人的行为。2、土地征用补偿是国家依法利用土地的法律依据。3、承包期间,发包方在承包地上投入使用的一切行为。4、农村土地承包后,发包方将土地收益转化为 展开
2022-04-19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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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94555453

你好,政策性问题请咨询土地管理部门。
2022-04-19 09:35
来自北京市

ask2146400202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解释:一、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二、承包人应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土地租金和土地收益金。三、经发包方未履行承包合同义务或者补偿损失的,可以书面通知承包人。四、承包人未经发包方同意转移承包地的,其租赁关系转让人可以继续履行转包合同。五、承包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可以书面通知承包人。六、承包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院 展开
2022-04-19 09: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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