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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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税开始征收,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1],从租计征10%~30%
2022-01-01 19: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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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征收的房产税试点以来,北京市是1986年9月28日开始实施的。1986年9月25日,北京市是1986年12月22日后开始实施的。
北京市财税部门发布了《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对于个人无租使用的房产,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经报请务必告知以下情况之一:1、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分别按年收入的12%申报纳税;2、个人缴纳房产税。
北京房产税开征的时间为:1)以租代征的方式,每月缴纳房产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出,房产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情况作为征收对象,征收税率为12%。(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2)以独立的房子或是单位、个人房屋为征税对象,以出租形式取得的住宅,按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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