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子买房五天后成「凶宅」?该如何维权,责任应如何承担?
据@后浪视频 消息:8月30日,陕西西安。张先生(化名)今年4月初通过贝壳找房平台上购置了一套二手房,房屋总价为145万。6月25日,双方在中介公司走完流程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并办理房产过户。然而就在6月30日原房主因纠纷在此房间内将人捅伤致死,导致房屋被警方查封而且成为“凶宅”。这让张先生无法接受,随后找到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表... 展开
其他答案
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房屋已经归张先生所有,所以五天后变为「凶宅」,房屋价值贬损的后果应当由买方承担。法律角度,案件涉及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不动产物权变更两个法律知识。1、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张先生与原房主在6月25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买卖合同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合同因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第三人欺诈、第三人胁迫、显失公平 展开
2021-12-25 16: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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