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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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我现在有一套要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北京昌平回龙观龙锦苑东四区的,08年的新房,住宅刚刚交的钥匙(不满五年)。土地出让金是10%,可是我又听说,政策变了,土地出让金成70%了?这是真的吗?!问这个问题的比较人比较普遍,我觉得:一,对于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约购买的老经适房,满五年可以直接上市交易,补交10%综合地价款即可(比如原价50万,补交5万即可),不再需要由住保部门出具政府放弃回购 展开
你好,北京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如下:1.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以低于市场价给予的限制,所以如果你卖了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2.而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他的收入一般都相对较低,并且人均居住面积不能超过30平米,是不可以申请购买的,但是上海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之后可以转为商品房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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