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房屋开发商已办转移登记,已交房,但开发商一直扣着业主的不动产权证不给,请问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果要跟开发商打官司,请问是依据什么法律条款呢,业主跟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只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这方面的约束,但没有不动产权证办理下发给业主的时间约束?
其他答案
可向法院起诉一是要求及时输不动产证,二是要求对方赔偿。一、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一)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 展开
2021-07-10 18: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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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业主集体维权,类似的案子我们办过,几十个业主集体诉讼,成功办证,开发商还是半死不活的状态。开发商没有理由,随意扣押证,超出办证期也不给业主,一是构成违约,房地一体,房屋转移,土地使用权也一并转移,何况都已办了。开发商的义务不仅是协助办证,还要通知交付。二是,依法可以投诉,起诉等。不过,一般开发商都不会随意卡证不发,具体是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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