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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高新区社保不能累积购房资格吗?

我3月份离职了,这个月的社保是个人缴纳的,请问这样是不是我的社保就断了?另外,接下来的工作在武侯区,社保不再是高新区的社保,请问这样是不是我就没有高新区的购房资格了呢?
ask8345041196|2021-03-21 12:1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652703760

您好,链家廖兴涛很高兴为您解答。新政要求在拟购房所在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主要看购房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否在相应区域,该工作单位在四川省社保局、成都市及成都市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纳的社保均可予以认定。提供的社会保险必须包含养老保险。“连续缴纳是指购房人在递件当月或者前一个月往前推24个月(或者12个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保。针对换工作,个人缴纳社保的情况:通过24个月社保购房,首尾必须是公司 展开
2021-03-21 13: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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