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已经登记的证明材料(原件);4、一般抵押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原件);5、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抵押权人申请注销登记,登记申请书中记载有抵押权消灭事实的,可不提供第4项材料。二、办理流程权利人持有关办证材料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机关予以受理并出具回执→登记机构审核案卷→登记机构将审
展开 "一、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已经登记的证明材料(原件);4、一般抵押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原件);5、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抵押权人申请注销登记,登记申请书中记载有抵押权消灭事实的,可不提供第4项材料。二、办理流程权利人持有关办证材料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机关予以受理并出具回执→登记机构审核案卷→登记机构将审核结果记载于登记簿三、办理地点市南区及市北区注销登记在
不动产登记中心总部办理,李沧区
不动产登记到李沧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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