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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从个人手里买了一套本单位的房子(个人49%)是房产证上的户主卖给了B我到法院起诉可以赢吗?

你好,我于2006年从个人手里买了一套本单位的房子(个人49%)是房产证上的户主卖给了B,B又卖给C,C卖给了我。有个人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注明将来如果单位给办全产,购买者出51%的房钱,原户主必须配合过户。现在单位给办全产,要原户主出面,可房产证的原户主不配合。请问,我到法院起诉可以赢吗?
罗马不是天堂|2020-10-17 15:3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061363590

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原房主配合过户。如果原房主不配合,可以拿上胜诉判决书,要求配合办理。
2020-10-17 17: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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