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从个人手里买了一套本单位的房子(个人49%)是房产证上的户主卖给了B我到法院起诉可以赢吗?
你好,我于2006年从个人手里买了一套本单位的房子(个人49%)是房产证上的户主卖给了B,B又卖给C,C卖给了我。有个人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注明将来如果单位给办全产,购买者出51%的房钱,原户主必须配合过户。现在单位给办全产,要原户主出面,可房产证的原户主不配合。请问,我到法院起诉可以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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