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了一套房,当时不能办理产权,后能办理产权了,我想加价,结果买方把我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并出具调解书,让我协助原告过户,在过户过程中,因合同价太低,无法办理网签合同,故原告把价格报到可以过户的价格,后来我发现,网签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是分期付款,请问,我可以主张买方补价差吗?
我卖了一套房,当时不能办理产权,后能办理产权了,我想加价,结果买方把我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并出具调解书,让我协助原告过户,在过户过程中,因合同价太低,无法办理网签合同,故原告把价格报到可以过户的价格,后来我发现,网签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是分期付款,请问,我可以主张买方补价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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