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房,买房支付两万定金 我们昨晚签的合同,买方因房屋到期,要求十月十四日搬进这样我是不是风险很大?
我是卖房,买房支付两万定金 我们昨晚签的合同,买方因房屋到期,要求十月十四日搬进,十月二十日之前去房产中心过户,她是商业贷款,余款在十二月十二日结清,如果商贷贷不了六十万,约定的是这个数,其余的和尾款一起在十二月付清,想问,这样我是不是风险很大
其他答案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020-09-15 15:12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