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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在防城港市买了一套住宅,因开发商在网上广告注明土地使用年限住房是70年开发商这样做为发吗?

我刚在防城港市买了一套住宅,因开发商在网上广告注明土地使用年限住房是70年,开发商先要求交了房款再签合同,我交了房款后并签了合同后发现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年限实际只有35年了,因这块地是在15年前拍下的,但是开发商在我们买房时并没有说过土地的年限问题。请问我的合同能撤销吗,开发商这样做为发吗。
ask6945129087|2020-06-28 12:2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197778593

你好,如果你所说的情况属实,开发商可能存在商业欺诈行为,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0-06-30 14:14
来自北京市

ask6554448150

你好请问具体的情况是。。?
2020-06-29 13:41
来自北京市

ask1348958053

你好,是否有证据证明开发商承诺产权70年?
2020-06-28 12: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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