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拿房屋抵账算做销售吗?
甲乙丙三方签订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丙方:开发商。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用于商场经营,其中包含丙方未售出的近300套房屋。三方约定无论哪方售出该300套房屋中房屋,都需向乙方支付30%的报酬。问题:如果丙方将未售出的300套房屋,以抵账的形式抵给丁方,是否属于销售行为?是否需要向乙方支付30%的报酬费用?说明:合... 展开
其他答案
开发商以自己所有的房产抵债相当于销售“房产”。该协议是租赁协议,但是约定租赁期间可以销售(应该是以开发商的名义),我认为乙方不能直接销售或者未经过开发商同意抵自己的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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