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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赔偿额度问题

我家底墒出租未到期想收回 应怎么赔付啊 有相关法律支持么 原租赁人要求赔偿额度应根据什么提出???
洄游梦仙|2008-07-09 22: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大南瓜吃西瓜

1、“提供原单位的房产证明”-签订合同的“房主”不是产权人? 2、 房主是产权人,那么”房主“与楼主签定的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提供房屋、产权证)由房主履行。合同并没有注明详细的租赁面积(实际面积)并没有增加房主的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房主对合同中的“用途”实现负有义务,没有及时的、合理地提供与房屋产权相关的证件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属于违约行为。因房主的违约行为而拒绝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属于合同 展开
2008-07-11 21:02

化新华新

你们之前应该有个合同的.依据合同上的条约赔付.你要提前收回未到期的房子.至少也得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通常是一个月的违约金吧!最主要是看你们所签订的合同.
2008-07-11 21:00

我爱狗0730

一般你房子租出的时候应该有租赁合同,上面会有对于违约的约定.常规普通房屋出租都会有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赔偿金额应该与该金额一致.但若该房屋是由承租人(你所说的原租赁人)装修的,可能还需赔偿部分装修的费用.
2008-07-11 20:50

我爱狗2010

陪你2毛钱
2008-07-11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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