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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店铺有法律效应吗?

很多年以前政府分配的福利房,住了二十多年,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我儿子结婚后就把这房子租给别人做店铺了,签订了合同,合同上签的是我儿子的名字,租金也是我儿子收,基本上我不管,请问我儿子收的这租金有我儿媳妇的份吗?算不算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我儿子有稳定的工作和工资,若他们离婚的话,除工资外,小孩的抚养费要从这租金里面算吗?
taiheguoyi|2011-09-20 06:0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hsj283

网友所问问题涉及到: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首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夫妻双方对收入来源没有特别约定,一切收入都视为共同财产。所以,房屋租金收入也应当看做是共同财产。但问题是,此房屋理论上是政府分配给网友你的福利房,只不过是你儿子在进行实际管理,因此,租金收益不仅仅是你儿子夫妻双方的,也是网友你的。你也应当占有一份租金收益。其次,若你儿子离婚,小孩的抚养费应当由孩子 展开
2011-09-21 20:19

daqqbb139

合同约定俗成
2016-09-09 11:07

仰望sky

你这个情况属于个例首先,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证明此房为你儿子(或你)的私人财产,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此房屋本身与你儿媳无关,但是你儿子在拥有此房使用权的前提下又将该房屋转租实现了个人收益,并且关键是合同署名是你儿子,这个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范畴内了,所以在这个角度来说此房屋租金(注意,是租金收益,不是房屋!)为你儿子和儿媳的共同财产!至于抚养费的问题,需要刨除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概念之后另行支付!不可包含在 展开
2011-09-21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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