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不是。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国家不发产权证,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类房屋因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或称为“小产权”。 2009年建设部对此有个专门的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2010-07-29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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