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按揭买房当时由父母交清首付,2020年2月与妻领结婚证。现在妻提出该房屋以后办理房产证时办成我与她两人共有。随与妻协商要求由妻支付一段时间月供或者以后该房屋建成后由妻进行装修。妻一一拒绝。后咨询当地房管局得知,如我这种情况。以后办理房产证若要办成我一人独有需妻出具弃权证明一份。随与妻协商弃权证明一事,但妻仍拒绝以后出具弃权证明。如今父母已有立即交清剩余按揭房款之意。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如果以后房产与妻共有,但又婚姻破裂分割财产怎样做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身利益。
2019年11月按揭买房当时由父母交清首付,2020年2月与妻领结婚证。现在妻提出该房屋以后办理房产证时办成我与她两人共有。随与妻协商要求由妻支付一段时间月供或者以后该房屋建成后由妻进行装修。妻一一拒绝。后咨询当地房管局得知,如我这种情况。以后办理房产证若要办成我一人独有需妻出具弃权证明一份。随与妻协商弃权证明一事,但妻仍拒...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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