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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妹夫孩子4岁了,一直与婆婆一起居住。住房是她过世公公的名字,现因要改为门市,想过户到我妹夫名下{我妹妹自愿公证是丈夫婚前财产};这时她常住外地的大姑姐回来要分一半的房产,要不然就让过户到老太太名下,这么多年,她没有尽孝,老太太又没有主张,他们该怎样处理这件事?
海天驿 | 2009-10-12 17:14 |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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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hn111

一、她的大姑姐有权利要一部分的房产,但不是一半。整个房子老太太有一半,剩下的一半,老太太、以及其儿女平分。二、过户到老太太的名下,立遗嘱也可以,但是也有以希望问题在里面(说的直白一点就是遗嘱到时候能不能写你妹夫的名字,有一点点的小风险在里面)
2009-10-15 15:17

小田田7

因为房子是老爷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爷子老太太各50%产权,老太太和儿子、姑娘共同继承老爷子那50%的产权。如果老爷子没有遗嘱的话,女儿是可以继承一部分的。所以如果过户到老太太的名下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然后再做个亲属间赠与,这样就到妹夫名下了。
2009-10-15 13:44

babylcat19

过户到老太太名下,然后让老太太到时候留个遗嘱就行了。
2009-10-15 12:20

冥王天蝎

你好:第一,首先要看当时你公公购房时是否已经结婚?如果已经结婚,那房子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结婚,那房子就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私房与房改房一样)第二,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继承开始前要先析产,即分出属于你婆婆的那一半,另一半作为你公公的遗产由你妹夫,以及大姑姐继承,每人继承2分之1。如果你要过户到妹夫名下,需做继承权公证,由你大姑子和你婆婆到场签字同意遗产全部由你继承,然后带着继承 展开
2009-10-1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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