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赠与及买卖后二次买卖的问题
大家好!首先简单的说明一些情况,现在有一套实质是我购买的住房,但2年前因为家庭等方面原因,暂由本人的非直系亲属为该房产的所有权人。现在想把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名下无住房),现在可分为无偿赠与和买卖方式变更,现在问题来了:1、无偿赠与后若再进行房屋买卖,是否会涉及到20%的个人所得税?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在其他网站得到的答案比较... 展开
其他答案
1:如果是无偿赠与的话,那么你以后再卖肯定会产生20%的赠与税.税额是根据房产的产权评估价的20%.2:合肥之边的过户费是:名下无住宅的话且面积在90平方以下契税1%,如果面积在90平方至144平方的话契税2%,144平方以上则是4%,如果你名下有住宅的话,不管你要购买的产权面积多少都统一是4%.手续费4元/平方.登记费50元,印花税5元,单位房改房还要征收1%土地收益金.如果房主名下有两套或是两 展开
2012-01-27 20:00
评论(0)赞(1)点赞赞(1)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