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房产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对您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1、您在新闻中看到的文件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2011〕590号)于2011年1月21日正式实施。目前,我市新的征收与补偿政策还未出台,正在积极调研制定中。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 展开
您好!感谢您对房产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对您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1、您在新闻中看到的文件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2011〕590号)于2011年1月21日正式实施。目前,我市新的征收与补偿政策还未出台,正在积极调研制定中。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2011〕59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因此,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仍执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令〔2004〕31号)。 3、根据《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令〔2004〕第31号)第三十八条:“拆迁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住宅房屋,给予面积补贴,补贴面积=45平方米-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利用住宅房屋出租营利的,只能享受一处房屋面积补贴。”沈阳目前动迁最新执行的是2010年9月30日的政策:动迁补偿价=市场评估价上浮30%+每米奖励+各种补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