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不是非得过户到我的名下才行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买的二手的,有买卖合同、有买房款的收条、房产证的原件在我手里。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以前房主的名字,现在这个房子要拆迁。我现在要去过户口的话要上几千无的税。现在想问问大家,如果说我不去办理过户,在赔偿问题上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吧?
其他答案
房产证、土地证在你手里又如何,房东可以凭着身份证申请遗失补证的。到时候你手里那本证还是没有用的。退一万步来讲,即使你住了10年,若房屋涉及到拆迁或者因原来的房东债务而导致查封,这个时候你哭都来不及。因为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即使你住了10年,房屋还是原来的房东的。几千税是不少,但是你西装都买了,还差条领带吗?
2010-05-31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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