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 买房> 买房准备> 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二手房签合同,卖家维权问题

我是卖家,手里有套房子已经找到买主。房子不到5年就出售,需要缴纳个人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跟买家协商,他出所有税钱的话,我就便宜卖他。现在问题是,我怕到时候买家不支付本该我支付的税,听房产经纪人说,可以把买家支付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写在合同里,我不知道是否可行,这个条款是否是有效的,有法律作用吗?跪求大家的回答,帮帮我吧,谢谢了
fgagagahg | 2010-09-03 12:46 |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湖东智囊

可以的,而且尾款不清前不办理过户即可。
2010-09-07 12:17

周周xf

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从法律的角度上是由卖方“支付”,但从承担费用的责任可以转嫁的原则,实际上可以由买方“承担”,为明确你是法律规定的支付义务人,建议条款明确为由你“支付”(即由你直接从你自己的账户转账或以现金向税务机关缴纳),卖方实际承担。
2010-09-07 10:05

精灵弓箭手2012

中介公司的合同基本条例都是中介服务所下发的范本,合同上的条例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在我们这边,很多房子业主都是实收,税费全由客户支付,楼主你不用担心,可以签约。
2010-09-06 22:35

阿邦sxl

可以在合同上明确谁付款
2010-09-06 20:05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 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