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业主停车费是否合法(车停在露天场所)
鲁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情况,我所在小区物业向业主收取60元/月的停车费用,是指停车在露天场所,07年签订的合同当中也的确有这样一个条款,但是根据同年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业主停车在露天场所,物业无权收些费用。请教鲁律师,物业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当如何维权呢?
其他答案
擅自向小区业主收取或挪用停车费应当是违法的,因为小区内规划的公共停车场地使用权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在没有业主、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委托的情况下乱收费。至于要收取车辆保管费,应当与业主约定,双方按照《保管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但是,履行车辆保管合同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共用土地部分的权益。
2012-02-04 15: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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