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更名为什么需要双方都到场
我们协议离婚,房屋归我但房产证名是他的,我去房产办理过户,要求他必须到场,我们已离婚,并且通过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协议,房子归我,双方都已经签了字,为什么还需要他到场1.见面很尴尬2.也有可能他不会来。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办理过户必须是双方都要到场签字的。既然你们已经协议离婚了,而且双方都签字确认房产归你了,你可以要求他必须到场的。他是无法拒绝你的要求的,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率的。
2012-03-04 20: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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