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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前低价将房屋卖出没有过户未经公证,子女是否有权收回?

女儿因结婚常年在婆家未曾回家,父亲将房屋低价卖于外地打工人员,买房时没有经过房产部门公证过户,现在父亲过世女儿是否有权收回房屋?
aiai840812|2012-02-23 09: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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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hy2008

你好!事情其实很简单.不用那样复杂.第一:此房房产证上有没有女儿的名字?有:(因为女儿结婚后卖的)肯定满18岁了.父亲是没有办法出售这套房子的,父亲也没有这套房子的全部权利.所以买卖根本不成立.你有权收回该房屋.没有:你父亲有权去买卖这套房屋,但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公证过户手续,也就是说不被国家所承认,同样此房将作为遗产继承给女儿.第二:姑且将打工人员称为小甲,小甲已经入住该房屋,也是真金白银买回 展开
2012-02-26 22:45
来自北京市

lwjun555

房子要看产证现在是谁的名字,当时有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如果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家有权到法院申请继续履行合同的。有法院监管过户
2012-02-26 20:10
来自北京市

lpxw520

关键是现在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变更成别人的名字那就没有办法了!
2012-02-26 18:03
来自北京市

刺猬ysy

如果没有过户房子还在您父亲的名下,按理说是可以收回 的
2012-02-26 16:33
来自北京市

mediasky

看有没有证据证明房子真的是交易过,没有证据,就有权的
2012-02-26 14: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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