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房产政策>房产政策> 问题详情

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后,需经过哪些审核手续?

雪域驿站|2012-03-11 10:3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wanghm30

为更好地解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对申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执行严格的“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受理后,首先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初审,进行户口年限、住房面积、收入和财产等四方面的条件审核。初审合格后,在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进行10天的首次公示。初审公示通过的,报请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核查。复审核查合格后,在指定媒体向社会进行7天的第二次公示 展开
2012-03-13 13:23
来自北京市

canny__033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受理后,首先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初审,进行户口年限、住房面积、收入和财产等四方面的条件审核。初审合格后,在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进行10天的首次公示。 初审公示通过的,报请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核查。复审核查合格后,在指定媒体向社会进行7天的第二次公示。复审公示通过的,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对申请家庭进行“合格”登记。登记后,即可进入轮候选房程序。在选房 展开
2012-03-13 12:5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