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是婚前男方买的,首付是婆婆给的,名字是老公和婆婆的。
新房是婚前男方买的,首付是婆婆给的,名字是老公和婆婆的。女方家里不是很宽裕,装修由男方承担,这样过分吗?
其他答案
1.婚后买的,无论如何首付、还贷是怎样的,都是属于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婚后补名字变更为共同财产的,按照上海高院的规定,如果确有证据证明一方从未出过一分钱的,未出资的一方离婚时一般只能分到10%-30%份额,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出资明显较少的,一般在30%-50%份额内判决。3.先撤销再重签合同,如果开发商较真的,按照合同规定撤销合同的行为确实是要收取违约金的(按合同违约金办事,房产的话可能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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